事件的起因是雷诺汽车因为变速器问题自2006年10月开始在欧洲召回梅甘娜问题车,却对中国市场的问题车未采取任何措施。雷诺不仅对中国车主的投诉置之不理,还迟迟不向国家质检总局主动说明缺陷情况,为此招致我国质检总局的警示。
据悉,这是中国汽车召回制度出台四年以来,国家质检总局首次就汽车类产品发布风险警示,雷诺公司也成为第一个因召回制度执行不力而被警告的汽车企业。
虽然欧洲是雷诺的老家,对街坊要比对远朋要好点,在理上说得过去,但是雷诺作为一家国际化的大公司,如果它要单独为欧洲设计一款新车,照顾一下家乡人民,不拿到其它地方去卖,这样的行为还是可以理解的,但是现在它的市场是在国际上,当然这个国际就包括了咱中国,车是一样的车,但钱却变成了不一样的钱,这显然在实行着双重的标准,这样的标准让国人很气愤。
另一个让消费者高兴的是,原来质检总局在汽车召回制度上处罚总是较轻,这样较轻的处罚来源于对国外产品的信任,更多的提倡一种自觉的买卖关系,然而,雷诺这样的作法显然使得质检总局不得不重新对国外产品进行思考,以更好的保护中国消费者的权益。因此,我们也只有形成更为健全的法律制度,不让一些心存侥幸心理的商家有可乘之机。
既然走出来了,就应该一视同仁,把最好的产品拿出来,而不能存在侥幸心理,或者是偏袒之心,有博大的胸怀,才能够走得更远。看来雷诺要走的路还有很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