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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国外,分期付款买车的方式比较流行,但在中国,超前消费的方式还没有被国人接受,分期买车的人较少,而且对贷款的程序不是很了解。一些二级经销商就利用这种情况,从中骗取本不属于消费者承担的费用。
案例1
王女士以5年期贷款方式购得一辆标价为39900元的某品牌小轿车。办购车手续时,经销商告知交齐20%首付款后只需贷款32000元,并让王女士在空白合同上签了字。几天后,王女士接到信贷合同书时却发现不但贷款多了5000多元,首付款、车险等各种附加费用、贷款及管理费相加后的总额竟比标价车款多了13000元。[论坛投诉]
案例2
老张在某二级经销商处签订了一份分期付款的购车合同,
并按照汽销公司的要求提供了相应的手续并交了2000元的订金。
随后汽销公司告知现在银行不予办理7万元车价以下的贷款购车业务,并表示已经为我购车一事付出劳动力为由,不退还最初的2000元订金。[论坛投诉]
案例3
王先生去年9月从某品牌经销商处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了一辆别克凯越汽车,并预付了47124元,其中包括加急费5000元、保险费27021元、购置税12803元、上牌及“一条龙”服务费1500元、首付款800元。
随后2个月,王先获得了保单和发票复印件。不看则已,一看吓一跳:保单上包括车损险、第三者责任险、整车盗抢险在内5项保费总额为21249.54元,仅此一项,销售公司就多收了5771.46元!
王先生马上与汽车销售公司联系,对方总经理和销售人员却开始互相推脱,拒绝按实结算,退出差额。而当消费者协会受理后进行调解时,该公司又拒绝调解。[论坛投诉]
解读
消费者首先要选择一家有实力、有声誉的汽车经销商,包括能提供办理分期贷款的金融机构,一般大品牌汽车制造商都有自己的分期金融机构,在很多方面可以保证消费者的利益。另外,消费者贷款购车要慎重,弄清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并签订好合同后再行购买。 |